汉朝的严延年在河南洛阳做了官,他不以仁政治理一方百姓,而是用酷刑。其刑罚的方式各式各样,手段非常残忍。因为他喜欢杀人,所以河南人给他起了一个别号,叫做“屠夫”。
有一天,他的母亲来到洛阳,想到严延年的衙门里去过年,看见都亭囚着很多将要杀头的死刑犯。他母亲大吃一惊,就在都亭住了下来,不再去衙门里。
严延年知道母亲到了,就到都亭来迎接。他的母亲责备严延年说:“你很侥幸地做了人民的父母官,所管理的地方,有方圆一千多里,没听到你用仁义来教化百姓,使人民安居乐业,反而多用刑罚杀戮,去建立你的威严。这哪里有做百姓父母官的本事呢?”
严延年听了这一番话,立即向母亲认罪,亲自给母亲驾马车,回到衙门里。
但是,在母亲居住的这段时间里,严延年依旧是刑罚杀戮。过完年以后,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完全没有悔改之意,便告诉严延年说:“我不忍心将来看着自己的儿子犯了罪,受到刑罚,我现在要回到东海去,替你准备坟地。”说完话严母就走了。
后来,严延年果然犯了死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