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农赴时[1],商趣[2]利,工追术,仕逐势,势使然也。然农有水旱,商有得失,工有成败,仕有遇否[3],命使然也。
【注释】
[1]赴时:赶节令。
[2]趣:通“趋”。趋向;奔向。
[3]遇否:顺利或者不顺利。遇,顺通,契合。否(pǐ),不通,阻滞。
【翻译】
农民赶赴时令,商人趋逐利润,工匠追求技术,官吏争夺权势,这是时势使得他们这样的。然而农民有水旱之灾,商人有得失之时,工匠有成败之别,官吏有顺逆之殊,这是命运使他们这样的。
【解读】
命定论在先秦哲学思想中是普遍存在的,主要有两类:一类是儒家的“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”命定论,其天是天帝;一类是道家天道自然命定论。列子的命定论属于道家思想,这与儒家的命定论思想存在着本质的差别。他认为自然之道是决定命运的主宰者,而非有人格神的上帝。但是由于列子过分强调不可知的必然性,劝导人们“知命安时”,不免有宿命论之嫌,但终归与“乐天知命”有别。《力命》篇从强调、夸大天命入手,表现了作者的社会观和宇宙观,即天命不可违逆,必须顺其自然(天命)。“生生死死,非物非我,皆命也”,列子的这种命定论,可贵之处有两点:一是起主宰作用的是天道自然,不是上帝。二是,命定论给人的努力留有活动的余地,在天道运行之中,人可以把握其规律,做到知命知时,乘势争取,顺时而动,顺势而为。人在命运面前,要知时知势,积极面对。
文中虽然也提及“人力”不可忽视,但是过分强调不可知的力量,他说:这种天道“窈然无际,天道自会;漠然无分,天道自运。天道不能犯,圣智不能干,鬼魅不能欺。自然者默之成之,平之宁之,将之迎之”,反复说到凡事皆由命定,出于“自然之理”,“不知所以然而然,命也”,不免带有强烈的宿命论观点。同时,这也说明,《列子》的社会观和宇宙观包含着深刻的矛盾:存在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,但是唯心的成分很重,看到的多是天命的决定因素。
同时,人力与天命对抗的本身,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。作者撇开具体纷争,只作哲学上的抽象思考。思考的结果,面对种种恶势力,找不出惩治的良方,面对强大的自然力量,没有征服的本领,便只能从另一方面去寻求出路,去寻找答案。这其实也就是对社会恶势力无可奈何的屈服,是对自然暴力束手无策的顺从。这依然反映出作者思想的局限和时代的局限。然而,字里行间又可以看出作者对黑暗现状的厌恶和憎恨,对罪恶势力的仇恨和轻蔑。作者呼唤的,就是公平、合理,这才能抚慰人们愤疾的心情,才能求得人生和社会的安宁、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