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宋有兰子[1]者,以技干[2]宋元[3]。宋元召而使见[4]其技,以双枝长倍其身,属其胫[5],并趋并驰,弄七剑迭而跃之,五剑常在空中。元君大惊,立赐金帛。
又有兰子又能燕戏[6]者闻之,复以干元君。元君大怒曰:“昔有异技干寡人者,技无庸[7],适值寡人有欢心,故赐金帛。彼必闻此而进,复望吾赏。”拘而拟戳[8]之,经月乃放。
【注释】
[1]兰子:以技妄游者。即指走江湖的人。兰,通“阑”,妄。
[2]干:追求,求取,旧指追求职位俸禄。
[3]宋元:即下文的“元君”,即宋元君,亦作宋元王。
[4]见:同“现”。
[5]胫:小腿,从膝盖到脚跟的一段。
[6]燕戏:古代一种杂技。因动作轻疾如燕,故名。
[7]庸:用。
[8]戳:羞辱。
【翻译】
宋国有个走江湖玩杂耍的人,想以杂技表演求得宋元君赏识。宋元君召见了他,并让他表演技艺。只见他用两根比身体长一倍的木杆绑在小腿上,时而快走,时而奔跑;手上还轮流抛接七把短剑,总有五把短剑在空中飞跃。元君大为吃惊,立即赏赐给他金银布帛。
又有一个走江湖玩杂耍的人,能够像燕子一样轻捷如飞,听说这件事后,也想以自己的技艺求得宋元君的赏识。元君大怒说:“上次有个用奇异的技艺来求见我的人,其实那技艺毫无用处,只是恰逢我心里高兴,所以赏赐了金银布帛。这个人一定是听说了这件事后才来求见我的,也希望得到我的赏赐。”于是,宋元君命人把那个人拘捕起来,准备羞辱之后再处以刑罚,经过一个月才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