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郑人有薪[1]于野者,遇骇鹿[2],御[3]而击之,毙之。恐人见之也,遽[4]而藏诸隍[5]中,覆之以蕉[6],不胜其喜。俄而[7]遗其所藏之处,遂以为梦焉。顺途而咏其事。傍人有闻者,用其言而取之。既归,告其室人[8]曰:“向薪者梦得鹿而不知其处;吾今得之,彼直真梦者矣。”室人曰:“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?讵[9]有薪者邪?今真得鹿,是若之梦真邪?”夫曰:“吾据得鹿,何用知彼梦我梦邪?”薪者之归,不厌[10]失鹿,其夜真梦藏之之处,又梦得之之主。爽旦[11],案[12]所梦而寻得之。遂讼[13]而争之,归之士师[14]。
士师曰:“若初真得鹿,妄谓之梦;真梦得鹿,妄谓之实。彼[15]真取若鹿,而与若争鹿。室人又谓梦认人鹿,无人得鹿。今据有此鹿,请二分之。”以闻郑君。郑君曰:“嘻!士师将复梦分人鹿乎?”访之国相。国相曰:“梦与不梦,臣所不能辨也。欲辨觉梦,唯黄帝、孔丘。今亡黄帝、孔丘,熟辨之哉?且恂[16]士师之言可也。”
【注释】
[1]薪:取以为薪;砍柴草。
[2]骇鹿:指受惊的鹿。
[3]御:迎。
[4]遽:急忙,匆忙。
[5]隍:没有水的城壕。此处指干涸的水沟。
[6]蕉:通“樵”,柴草。
[7]俄而:不久;一会儿。
[8]室人:古时指妻妾。
[9]讵:反问语气词,这里相当于“难道”。
[10]厌:这里指甘心。
[11] 爽旦:黎明,清晨。
[12] 案:通“按”,根据。
[13] 讼:这里指争论,争辩是非。
[14] 士师:亦作“士史”。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。
[15] 彼:他,对方。
[16] 恂(xún):相信。
【翻译】
郑国有个在野外砍柴的樵夫,碰到了一只受惊的鹿,便迎上去把它打死了。因怕被别人看见,就急急忙忙把鹿藏在一条干涸的沟渠里,并用砍下的柴草遮盖好,心里高兴无比。没过多久,他竟然忘记了藏鹿的地方,便以为自己刚才不过是做了一个梦。沿途不断地叨念着这件事。路旁有个人听他这么说,就按照他的话找到了那只鹿。回家以后,告诉他的妻子说:“刚才有个樵夫梦见自己得到一只鹿,却忘记了收藏的地方;现在,我得到了,他做的梦简直和真的一样。”妻子说:“恐怕是你梦见樵夫得到了鹿吧?难道真有那个樵夫吗?如今你真的得到了鹿,是你真的做梦吧?”丈夫说:“反正我真的得到了鹿,哪里还用得着弄清楚是他做梦还是我做梦呢?”樵夫回到家中,不甘心失掉那只鹿。那天夜里他真的梦到了藏鹿的地方,还梦见了取走鹿的人。天一亮,他就按照梦中的线索找到了得到鹿的人。于是两人为这只鹿争吵起来,最后告到了法官那里。
法官说:“你最初是真的得到了鹿,却糊里糊涂认为是梦;后来明明是梦见得到鹿,却又糊里糊涂认为是事实。他是确实取走了你的鹿,却与你争这只鹿。他妻子又说他是梦中认取了别人的鹿,并没有人真正得到过这只鹿。现在确实有这只鹿,那就请你们平分了吧!”这件事情呈报给了郑国国君。国君说:“唉!这法官恐怕也是在梦中给他们分鹿吧?”为此他去询问国相。国相说:“是梦不是梦,我也无法分辨。如果要分辨清楚是醒还是梦,只有黄帝和孔丘才能够做到。现在没有黄帝和孔丘,谁还能分辨清楚呢?那就暂且听信法官的裁决算了。